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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 总 则
为规范版主以上管理人员考勤制度,统一请假政策,特制定本办法。
第二章 考勤细则
2.1 考勤对象为全论坛版主以上管理人员(包括论管会成员),技术员紫依幽静除外。
2.2考勤标准为回贴与主题贴数量相加之和,每个版主每个月须有不低于各自的帖量。具体要求为:
休闲区、藏经阁和随正厅版主150,古典区、中书省、参议院版主200,以上版块兼职,按最高标准考核;
兼职博客/微博的版主150,兼职公众号的版主100,有此兼职的按最低标准执行。
2.3考核期为每个阳历自然月为一期,月初(每月1-5号)每个版主进专帖上报帖子基数。每年1-2月份合并考勤,每年除夕至正月十五其间,不须请假。
2.4如有特殊情况,有超过十天不能登录论坛的版主,应提出请假申请,报论管会,视情况给予减免或暂时免考。
2.5考勤不达标的版主,社内记过一次,论坛罚自省诗词一首,一年内超过三次(含三次)未达标者,取消版主资格,并上报至社理事会审议,决定是否取消社员资格。
2.6一年内考勤全部达标者,可参与评选年度优秀版主,授与勋章和奖品(奖品待定,适时公布)。
第三章 请假程序
3.1 版主以上管理人员在论坛参议院开贴提出申请,注明请假种类、假期、时间、事由、交接事项,经坛主或论管会审批,并报财务常理备案记录。 3.2 超假期应及时通告原因。 3.3 假满须回原请假贴销假。
第四章 请假规定
4.1 事先无法开贴提出请假申请,须以电话或短信向论管会报知,并于事后补开贴申请,否则以旷工论处。
4.2 未开贴提出请假申请,或假期届满仍未销假、续假者,均以旷工论处。旷工超过10天理由可谅者,仅罚所在版块1个月贴数的任务量;旷工超过10天理由不可谅者,除罚所在版块1个月贴数的任务量外,视为当月考勤不达标,社内记过一次,论坛罚自省诗词一首。是否可谅,由论管会视情况讨论确定。
4.3病假根据实际情况,假期由坛主或论管会批准;病假期间,考核任务具体减免数量,由论管会确定;
4.4事假原则上每次最多1个月,由坛主或论管会批准;事假期间,不考核,但期间考核任务,销假后折半执行(比如请假一个月,销假后的那个月考核标准是月标准*1.5)。一年内事假累计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。
4.5 论管会成员不得同时请假,同一版块版主不得同时请假。
4.6凡超过6个月病假,应增补相应版块版主,确保工作连续性。
第五章 本制度由论管会解释、补充,经论管会通过颁行。
论管会
2018年7月28日第一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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