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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题: 人生若只如初见,不是冤家不聚头 [打印本页]

作者: 梦若兮    时间: 2018-10-25 14:09
标题: 人生若只如初见,不是冤家不聚头
想了半天都不知道写些什么好,其实我已经很少正儿八经的追魂了。就唠叨几句吧。
哼,啥意思吗,被我哄下来的,我是明晃晃地喊你下来的,再说我真没哄你呢,只不过拉了几张虎皮吓唬了你一下。坚决不承认是哄你下来了,必须撇清关系。
如果人与人之间永远保持我们初见的那一刻该多好啊。我和你的初见在哪里,应该是在紫陌吧,六年半前的紫陌咳想来也搞笑,你居然做了我背景老爸,这多喜剧啊,哦貌似那次我和你师父在杀裙,我当时还问她我那个帅气的老爸是谁。反正那一见就是如人生的平水相缝一般,点头而过。反正我最后印象就是这个帅气老爸被我们杀裙弄上票楼了。
情侣咱是走了许多次,可惜啊,我们俩做千次情侣还不如做一次冤家来的痛快。掐到双双内伤,这真是冤孽啊。话说你就不能有点怜香惜玉的感情么,非要把我掐的鸡飞狗跳的。这次就当偿债了。哼从来不知道原来你也是话唠一枚,现在知道了,下次黑哨心情不好,也找你话唠一翻。一路好走,不送。


作者: 贾环HL    时间: 2018-10-25 14:14
  好吧,你说的都对。收走不谢。
作者: 梦若兮    时间: 2018-10-25 14:17
贾环HL 发表于 2018-10-25 14:14
好吧,你说的都对。收走不谢。

美哨说的都对。必须的。
作者: 薛蝌HL    时间: 2018-10-25 15:58
     
作者: 宝琴HL    时间: 2018-10-25 16:03
  比情书都让人心动
作者: 宝琴HL    时间: 2018-10-25 16:03
  收走,不谢
作者: 宝琴HL    时间: 2018-10-25 16:03
  收走,不谢
作者: 湘云HL    时间: 2018-10-25 16:04
  美哨说的都对。必须的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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